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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吴晓梅 于 2024-4-30 20:48 编辑
2015年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》规定:外固定架植入术属于Ⅱ类切口。
《“夯实围术期感染防控,保障手术质量安全”专项行动(“感术”行动)实施方案》
手术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:
(1)有切口;
(2)进行组织、器官切除(含部分切除)
外固定架植入术没有切口,应该不符合手术的定义
个人愚见:外固定架植入术,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》规定为Ⅱ类切口,应该是抗菌药物使用按照Ⅱ类切口管理,而不是真的Ⅱ类切口。所以骨盆骨折外固定支架针孔处软组织化脓感染,这个感染部位是皮肤软组织感染。
皮肤软组织感染确实没有规定出院后的属于医院感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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